“中照通明”采购联盟2014年发展新会员公告“中照通明”采购联盟2014年发展新会员公告 中照通明”采购联盟现已有60余家工程企业会员单位参与照明工程灯具联合采购。为进一步发展壮大联盟,本联盟拟于2014年发展一批新会员。工程企业入会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自愿入会、自由退会。 多家会员单位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机电工程施工资质一级/二级、设计甲级资质。会员单位可根据需要自主与相关单位商洽,联盟服务中心将义务协调,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一、联合采购方式及优势 1、入会的工程企业仍保持各自公司采购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2、会员单位与入库供货企业直接签订”订购合同“,会员单位直接与供货企业办理货款结算,供货企业对采购单位直接税票。 3、入库供货企业均保证提供的联采协议价是针对联盟采购的最惠供货价,会员单位采购入库产品须经联采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订购确认手续。 4、会员工程企业通过“联合采购”实现成本及质量控制与优化:同类品质产品较比原平均采购价降低约20%左右;会员单位在采购产品前后,联采服务中心提供产品免费检测服务与支持,提升会员单位的采购质量保障力度。入库产品均可享受3年免费质保(可押质保金);会员采购单位均可获取年度联采返利! 二、联合采购质量管控办法 1、“联采服务中心均要求入库企业提供部分入库产品样品。,对全部入库样品实行不定期长效工作模拟环境测试,主要测试其稳定性、可靠性、光效、亮度及光衰期等特征,实时对入库企业提出质量改进意见及要求。 2、会员单位采购产品前,联采服务中心提供免费检测样品服务。 3、会员单位采购产品后,联采服务中心提供抽选产品免费检测服务。 4、联采服务中心将安排专业的检测机构对送检产品进行免费检测,并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会员采购单位检测认定结论,对不良供货企业将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 三、会员责任及权益维护: 1、会员单位均有权参与联采招选供应商的评选工作。有权对联采产品、联采价格及联采质量管控办法等提出建议与意见。 2、会员单位均有权对入库供货企业的产品联采协议价进行查核,若发现同一供货企业的同类产品其市场交易价低于联采协议价,会员单位可向联盟投诉。联盟服务中心将严肃查处,取消其供货资格。 3、会员评价:会员采购单位通过联采《货品验收意见反馈》及《质保意见反馈》对相关供货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优/差评。鼓励优质诚信供货企业;发挥集体优势,抵制不良供货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