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XDe:A R/B/|x 国办 发明电〔2012〕33号
f[`&3+ %;_EWs/z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eFV}DWW Ir` l*:j$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jA@
uV,w 4ke.p<dG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g
C8deC8 t T
A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9O/" ~s?y[yy6i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FE%k>aV@v A[Ce3m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0aGauG[ :1UOT'_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J| 46i 2
=>3B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
?+0s=Z I?q-
:9: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t)uRJ h^."wv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frQ=BV5%6 |e+r~).4B 国务院办公厅 ]]u_Mdk
)DW".c
201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