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IgR1kp+. 3CCs_AO 国办 发明电〔2012〕33号
M2$/x`\-~ ,d"T2H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6tra_ 4:/]Y=)x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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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7)?C+=,0 |G j.E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P1#g{f Vt`4u5HG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26V6Y2X SN6 QX!3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dOjly,! 6pt,]FlU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vYgJu-Sl U[]yN.J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92TuuN#{ aDS:82GMQ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w,%"+tY_ Agcss20.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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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