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京科专发〔2020〕2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市科委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和名额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医药健康、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和科技服务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事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科学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