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FUMfo^
第一条 为加强建材机械企业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建材机械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9%Tqk"x?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建材机械企业。 >|z:CX$]
第三条 企业的领导要加强学习、应用科学管理方法,坚持质量教育,不断强化质量意识。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思想。不断完善质量体系。加强从市场调研产品开发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从本厂到协作单位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及时排除影响质量的因素,确保产品符合技术标准。 Ims?
第四条 企业的产品质量由厂长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以质量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在质量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企业内部的奖金和工资分配要与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挂钩,落实质量否决权制度。 $/lM %yXe
第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材机械产品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qw$9i.Z
第六条 按照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及本规程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质量体系,编制质量手册,并认真组织实施。 *;)O'|
第七条 企业必须实行“积极预防与严格把关相结合”和“自检、互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加强专职检验工作,更要大力推行自主质量管理。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以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 .'&pw}F
第八条 企业应接受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质量文件与质量记录、图样、技术规范、作业指导书、工艺卡、检验报告、试验数据、鉴定报告、审核报告、质量成本报告等材料。 tfe]=_U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I-}ms
第九条 组织机构建材机械企业应按其生产规模的大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立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及计量机构。 |gWA'O0S
第十条 职责 &l0K~7)b
(一)质量管理 4 ob?M:S
1.认真贯彻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tXIe?>9
2.协助厂长制订质量方针和目标,要有科学依据和实施措施,并使之层层展开、落实; Vz$xV!
3.编制质量工作计划,包括质量指标考核计划、质量改进计划、全面质量管理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M(nzJ
4.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反馈、处理和汇总等工作 4#}aLP
5.会同教育部门开展质量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素质; sfip AM
6.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如QC小组活动,信得过班组活动等; <5D4h!
7.组织编制质量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及标准; !d<R=L
8.制订质量审核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出审核报告,以明确产品、工序或体系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以及纠正措施; f=k#o2
9.会同厂财务部门,定期进行质量成本分析,制定企业内部改进计划,报厂长及有关部门; }LCm_av
10.执行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惩制度,提出意见交厂长审定。 !qp$Xtf+
(二)质量检验 9tU"+
1.认真贯彻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E-3/r$_cO
2.负责编制质量检验工作计划和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Fm*WqZu
3.做好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成品检验工作并严格把关; cE:s\hG
4.维护国家、企业、用户的利益、负责产品验收,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p3Qls*
5.对企业产品质量状况和重大质量事故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 [.^ol6
6.定期反馈质量信息,帮助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再度发生。 umWs8-'Uw
第十一条 人员配备 ?)J/uU2w
(一)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机构的负责人应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熟悉建材机械生产工艺,具有较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有一定组织能力,能坚持原则的人员担任; }ymW};W
(二)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的配备,应能适应企业实际工作的需要,并选用具有技术职称,有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理论知识和现场实践经验的人员; rH!sImz,
(三)专职检验人员的配备,应能满足企业质量检验工作的需要,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经过理论知识培训,有较丰富实际经验的人员。 -yB}(69
第十二条 计量工作人员的配备应适应工作需要,并具有一定计量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A"ATtid
第三章 开发设计质量 MOK}:^bSu
第十三条 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设计、试制、鉴定应有规定的程序及审批制度并组织实施。 L /:^;j`c
第十四条 新产品开发应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科学预测和掌握产品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凡新开发的产品,应按科研开发有关规定进行。 "D8WdV(
第十五条 在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应逐步采用各种先进的科学方法和现代化管理方法,要有可靠性设计,提出可靠性定性定量指标和使用寿命,不断提高技术经济效果和设计质量。 y~\ujp_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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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产品设计应以贯彻国内现行标准为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水平。 >t)Pcf|s
第十七条 产品设计图样应进行工艺性和标准化审查,做到完整、正确、统一、清晰,并有完善的责任分工和审批程序。 r}&&e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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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设计各阶段应进行设计评审,以发现并预防各种问题和不足,采取纠正措施,并将评审结果纳入文件。通过样机试制进行设计验证,发现问题立即按规定改进。 o S= !6h
第十九条 产品设计时,应对产品零部件按其功能划分为关键件、重要件、一般件三类,编制产品零部件质量特性重要性分级表应指明必须重点控制的工序部位和尺寸。 %SOXw8-
第二十条 对设计输入或设计输出,要严格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办理。 XrM+DQ;
第四章 生产技术准备 CDM6o!ur3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不断进行工艺调研,逐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结合产品实际情况进行先行工艺试验,摸索规律,掌握关键,为提高工艺水平创造条件。 {N>ju
第二十二条 为了保证设计的合理性和可生产性,在设计的各阶段都要进行工艺性审查。 u {_, S3Aa
工艺性审查的内容: d_d&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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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材料选择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经济合理; X+ITW#
(二)零件的结构形状是否合理便于加工; pDZewb&cA
(三)零件的精度及技术要求是否符合产品功能要求,是否经济合理; W,NqevXo:
(四)零件的设计是否考虑工艺基准的选择; e)wi}\:q_
(五)装配、拆卸是否方便; /M%>M]
(六)是否可利用现有设备,工具进行加工; wv\K
(七)产品结构和零件的通用化、标准化程度是否高; =X?fA,
(八)质量特性值是否便于测量和判别。 iq*im$9J
第二十三条 根据建材机械产品结构特点及零部件的复杂程度,工艺规程的编制可分别采用工艺过程卡、工艺卡、工序卡。根据质量控制要求还应对质量控制点部位编制作业指导书。 L4Zt4Yuw
第二十四条 工装设计应按工艺方案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力求简单合理,制造后进行现场验证。 I{OizBom
第二十五条 制造设备、检测设备、仪器仪表的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并经常进行工序能力分析、防止工序能力过高或过低。 V\Gs&>
第五章 生产过程的控制 QZ l#^-on
第二十六条 采购质量控制 g}v](Q
(一)企业必须对供货厂进行考查、综合评价后方可签订合同,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N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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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能力;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