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奖励制度在改革中完善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吴文俊、袁隆平、王选、黄昆……历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的事迹广为人知,激励着广大科技工作者奋斗不息、创新不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在改革中发展完善,逐步建立健全既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又适应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 “五大奖”形成 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在改革中完善 1978年3月,党中央召开全国科学大会,会上对7657项科技成果举行了隆重的颁奖活动,标志着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恢复。40年来,我国科技奖励制度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奖励体系不断丰富。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相继恢复,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先后设立。随着国家五大奖体系形成,我国科技奖励体系不断完善。 ——奖励质量持续提升。1999年科学技术奖励改革将国家科学技术奖总数从每年奖励800项左右减少到不超过400项,2017年又将奖励数量减为不超过300项。 ——确保权威性和公信力。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始终把促进公开、公正、公平评奖作为科技奖励的生命线,自2006年起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来,全面规范和完善了相关工作程序、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使国家科技奖励的管理和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 ——有力支撑国家科技战略。例如1987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中星火奖的增设,2005年把科普纳入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奖励范围,2008年将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纳入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奖励范围等,均为国家科技战略有效实施提供了支撑、引导作用。 10余万人(次)获奖 国家科技奖励提升科学氛围 40年来,一大批优秀科技工作者,一大批优秀科技成果获得奖励,极大提高了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知识、崇尚科学、积极投身科学的良好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