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科研团队6项激光发明专利“卖出”3800万元
3800万,同济教授技术转移拿下校史上最大单;85%,研发团队获学校激励最高比例。
85%的收益分配从何而来? 国家和上海相继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大背景,推动学校制定更加具有激励作用的技术转移转化收益的分配政策。同济大学科学管理部部长贺鹏飞介绍,学校在相关细则中形成了技术转移收益“学校:15%,团队:70%,服务机构:5%,具体服务人员:10%”的四方分配机制,有效解决了科研人员对技术的市场价值不了解的问题,也使得技术转移转化过程得以规范化。 那么,此次王占山团队获得的85%的收益分配,是怎么来的呢?根据学校分配方案,3800万元的技术转移现金合同中,扣除给中介机构的5%,余下95%为可分配收益,学校获15%,另85%交给科研团队,用于支持进一步的研究以及对教师和学生的奖励,以此调动科研团队的积极性。贺鹏飞强调,“根据规定70%给研究人员,15%给推进转移的服务机构和具体人员,团队把这些事儿都做了,加起来就有85%了。” 据估算,王占山团队可以获得技术转移金额的奖励约3000余万元。这钱怎么花?王占山早有打算。“首先我们想用其中的10%来设立一个奖学金,”他说,18日签约当天,学术团队还与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捐赠意向书》,承诺将此次“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及装备”系列专利技术转让的团队奖励金按照10%的比例捐赠给该基金会,并设立“同济大学追远奖学金”,用于奖励同济大学物理学科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而余下的90%,原则上肯定会分,我们还没商量好,但可以确认的是,将其中大部分作为科研发展基金,用于科研探索中必须购买的设备和材料。”王占山直言。在他看来,研究过程中,往往会有自由探索的需求,换句话说,可能某个方向哪个项目经费还没有申请到,又是团队非常看好的,而这正是可以用那笔钱的“刀刃”。 他没有说的是,税赋也是他们做出这一选择的原因之一。根据目前的税务制度,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益按工资薪金计算,按累进税率来纳税,要真正拿下这3000多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万元。我国在激励创新和科研成果转移过程中“允许科研人员一夜暴富”,在当前形势下,虽已有所推进,但可能依然落在“账面上”,而不是“口袋里”。如何令科研人员获得激励后的选择更多,更有获得感,成为真正的“千万富翁”,或许是应该进一步深入研讨的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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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b2016:不错呀,一下成“千万富翁”了!(2017-05-24)